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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人社函[2011]4号
关于征集2012年清华大学、浙江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合肥工业大学 研究生社会实践、科技服务项目的函
各县(市、区)人社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人才集聚,构筑人才高地,市政府与清华大学、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合肥工业大学等五所国内知名高校签署了“共建研究生社会实践扬州基地协议书”(以下简称五所高校)。签约的五所高校高层次人才资源丰富,科研实力雄厚,特别是拥有我市石油化工、机电装备、汽车船舶等主导产业,以及智能电网、太阳能光伏、LED、炭纤维为代表的新兴产业所需要的各类高层次专业人才。通过搭建实践基地平台,促进校企合作,不仅丰富了我市的引才模式,而且可以为我市的企事业单位解决一些技术难题,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五所高校研究生通过社会实践开展科技服务,实践接收单位无需承担科研费用,享用其成果无需付酬,只需负担研究生来基地实践的交通和食宿费用。经过四年来的推行,已经收到较好的成效,对促进我市创新型经济发展起到重要作用。现就征集2012年五所高校研究生社会实践、科技服务项目的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扬州市范围内的国有、民营、合资企业、学校、各级政府所属的事业单位和党委政府机关部门。 二、项目征集范围: 根据五所高校专业设置的特点,结合我市的具体情况,可在以下几个方面选择项目: 1、 承担阶段性科研工作、新产品开发、科研项目论证及前期研究工作; 2、计算机编程、信息处理和网络等办公自动化工作; 3、参与技术改造、设备更新及设备维修等工作; 4、 建筑规划及设计、土木结构和小型水利工程的设计以及环保设计; 5、 产品造型、室内装璜等工艺美术方面的设计和研究; 6、 对技术人员、工人和管理干部进行技术和管理培训;从事机关干部和工作人员的专业业务培训(如党政机关人员的法律培训、行政管理培训,中小学校长和教师培训); 7、 参与地区或企事业单位的发展规划工作和研究,承担(或参与)地方经济或某方面发展策略(或发展规划)的制订,或为此开展调研、收集信息、协助完成调研报告等; 8、参与地方党政部门的管理或社会发展方面的课题研究; 9、进行中英文技术资料及其它各类资料的翻译和文字整理工作。 三、服务时间、步骤: 2—3月份征集项目,汇总报五所高校研究生院,再由各研究生院按项目类别分到各院系。4—5月份由五校研究生按需求单位要求进行准备,包括收集资料、设计方案、进行实验等。6月底到各需求单位上岗实践。实践时间原则上为六周。
四、项目申报要求 4、实践活动结束后,请各单位认真进行总结,总结工作经验和实践成果。不断深化和完善研究生社会实践的形式和内容,力求与实践研究生以及相关高校建立更加广泛的深度合作,扩大和延伸研究生社会实践活动的成果。
联系地址:扬州市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 (扬子江北路1008号) 联 系 人:向 立 陈 文 联系电话:0514-87951365 87951347 传 真: 0514-87951363 Email:yzbysjob@163.com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1: 2012年五所高校研究生社会实践项目征集表 基地所报项目编号:
说明:(1)请详细填写所有内容;(2)本表填写上交后,原则上不得取消项目;(3)项目联系人应知情并了解学生所要承担项目的具体要求和内容,以便双方前期联系,做好资料、信息等准备工作;(4)请仔细阅读背面实践接受单位须知;(5)可在扬州人才网www.yzjob.net.cn下载。
“五所高校”研究生社会实践接收单位须知
研究生社会实践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也是高校与地方合作、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方式。首先对各接收单位为研究生暑期社会实践的顺利展开提供了便利条件表示衷心的感谢。为了保证研究生社会实践工作持续、顺利、有效地开展和完成,根据基地建设协议的相关要求,特将有关工作说明如下: 1、各接收单位可以登录扬州人才网(www.yzjob.net.cn)查询五所高校的研究生院简介及其专业设置情况等信息。 2、实践接收单位需有专人负责对参加社会实践研究生进行管理、督促和接待等工作,并提供研究生完成项目必需的工具、资料及人员协助和指导; 3、接收单位需解决参加社会实践的研究生的往返交通费用(一般为火车硬座,如需在火车上过夜,则为硬卧)以及在实践期间的食宿(建议:住宿可参考本单位人员出差的标准,不要安排研究生住宿高档宾馆,满足基本生活条件、保证住宿安全卫生即可;伙食标准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保证饮食卫生); 4、研究生在前往接收单位之前为准备实践项目而与单位的联系费用、经单位同意后而购买的有关资料等费用,需由单位给予报销; 5研究生到达实践基地后,接收单位不能单方取消学生的实践项目。如有特殊原因,应及时与扬州市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联系,共同协商后妥善解决; 6、接收单位可以根据本地区的情况和条件,配合高校对研究生进行爱国主义和国情教育,引导研究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择业观。 7、学校规定研究生暑期社会实践时间为6周(含30个工作日),社会实践期间因特殊原因需离开实践岗位超过3天,需经接收单位和学校研究生部双方同意。接收单位应本着对学生负责的态度,对参加社会实践的研究生严格要求。对于个别表现不好的研究生应及时给予批评教育,并将情况向扬州市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和学校反映; 8、社会实践结束后,接收单位有关负责人应如实、客观地填写对研究生的鉴定(请注明联系电话,以便落实),评定意见由各接收单位汇总后报扬州市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实践学生本人不接触已经签署评定意见的评定表; 9、研究生社会实践虽属无偿科技服务,但其科技成果属学校的职务成果,接收单位可以无偿使用该项科技成果,但无权单独申请专利,可与高校共同申请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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